为缓解就业压力,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向各地下达了自治区第四批由政府出资购买的4300个公益性岗位指标。至此,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总量已经达到2万个。
由于西藏缺少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发就业岗位的渠道狭窄,加上受劳动者自身学历、技能及年龄等因素制约,就业困难人员市场就业难度较大、困难较多,因此,依靠政府帮扶就业仍是西藏实现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这次由政府出资购买的4300个公益性岗位,将全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西藏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家庭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9类人群: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女性满35周岁及以上、男性满45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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