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西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截至9月底,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2.4万人。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在降低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增加门诊特殊病种、建立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西藏全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范围内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均实现医药费用即时结算,实现100%的医药费用即时结算率,极大方便参保人员的看病报销问题。另外,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看病难报销问题,西藏在成都设立西藏基本医疗保险驻成都服务中心,并且积极探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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