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环境奖”的评选办法于近日出台。根据该办法,“西藏环境奖”设立“成果奖”、“项目奖”“创意奖”三大奖项,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据了解,“西藏环境奖”的各个奖项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效应;有利于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改善相结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须在西藏自治区境内实施。“成果奖”的评选对象为已经完成的项目成果,奖励金额为5至50万元。“项目奖”的评选对象为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奖励金额为2至20万元。“创意奖”的评选对象为将要实施的项目,奖励金额为0.5至5万元。参评的项目涉及的领域包括:污染防治、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等环保领域;植树造林、防沙治沙、草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等生态建设领域。
“西藏环境奖”的申报工作采用第三方推荐与自我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推荐)者可在西藏环境奖官方网站(www.teef.org.cn)下载申请(推荐)表格填写后直接发送到评审办公室邮箱xzsthbjjh@163.com或寄至评审办公室。
(责编: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