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文件,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在西藏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变更注册登记,将免缴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成本”注册。
根据这份文件,西藏将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明确在经营领域和市场准入上实行“一视同仁”和“公平准入”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在投资领域、组织形式及经营方式、前置审批限制、注册条件、出资方式、投资人资格等方面将得到进一步放宽。
西藏还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特色优势产业、金融服务等领域。
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计划2015年要达到15万家,经济总量超过46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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