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末假日版 > 资讯播报
拉萨将执行机动车排放新车管理规定
 
庞瑞珍   发布时间:2011-10-19 13:17:00   来源:西藏商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从拉萨市环保局获悉,从本月21日起,拉萨将正式实施《拉萨市机动车排放新车管理规定》,未经上线检测的新车不予核发牌照。

  据拉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拉萨市机动车排放新车管理规定》(下简称《新规》)的出台,是为了切实改善拉萨市大气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的排放。“目前很多城市都没有系统的机动车尾气管理思路,拉萨市出台这样的规定,在全国来说都是走在前列的。”该负责人说,因为高原缺氧,燃烧不充分,所以拉萨市在检测标准上实施的是比较低的标准。

  《新规》规定,新的机动车进行初次登记、申领牌证时,都需到指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之后才予以发放牌证。没有经过上线检测和拉萨市环保局审核通过的车辆不予核发牌证。

  据悉,目前在拉萨上牌的车辆都执行国家最新标准,汽油车、柴油车的新车都将按照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执行检测方法,摩托车和农用车将按照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Ⅱ”)标准执行检测。

  根据新规,二手车转入户登记时,也需要按照新规执行,没有经过上线检测和拉萨市环保局审核通过的车辆不允许转入户登记。

  经拉萨市政府同意,拉萨市新车上线检测机构已经指定拉萨康达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中心为唯一合法新车检测机构。

  此外,根据新规,在拉萨市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商也需要到环保局进行备案。

(责编:田小田)

  
  最新评论
  相关链接
   说两句吧
姓名:  城市:  手机:  邮箱:
所有评论谨代表网友意见,中国西藏网仅保持中立       
 
 
假日推介
西藏旅游
海外视角
博    客
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