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水利部门获悉,为了规范国家水资源开采,西藏自治区将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将逐渐用地表水源替代地下水, 以储备地下水资源,在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
据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西藏自治区城市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明确了西藏自治区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的保护范围,按照规定,使用自备井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水利部门已制定了一系列相关保障措施,成立了水政监督执法队伍,将加强自治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保护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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