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已到位投资29.3亿元,工程总体进展顺利,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2009年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工程确定为国家重点生态工程。
规划实施以来,拉萨、山南和日喀则地区大风天气明显减少,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拉萨至山南至日喀则地区雅鲁藏布江防护林体系已初见成效,有效保护了沿江农田。
天然草地保护工程促进了西藏草原生态环境改善,草原生产力明显提高。以安多县为例,项目实施后草场植被平均高度由5.72厘米提高到7.64厘米。
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工程更是大幅降低对森林、灌木、草地和畜粪的消耗。初步测算,西藏已建成15万座沼气利用设备,年产沼气5994.45万立方米,可替代标准煤近4.3万吨,相当于保护15.1万亩林木。
目前,西藏全区大部分森林、江河、湖泊、草场、湿地、冰川、雪山和野生动植物等都得到较好保护,区内水、气、声、土壤、辐射及生态环境质量均保持良好状态。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计划总投资155亿元,实施年限为2008年至2030年。这是继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青藏高原实施的又一项重点生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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