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今年安排10亿元启动资金建设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在2015年到2017年3年间重点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为西藏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经验和模式。
《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印发,明确了示范点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西藏明确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示范点建设的全过程,推进绿色城镇建设。
据新华社消息,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马菁林表示,经过多次论证选择了经济社会基础较好、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的小城镇作为第一批自治区级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包括拉萨市羊八井镇、日喀则市江孜镇、昌都市然乌镇、山南地区勒门巴民族乡、林芝地区鲁朗镇、那曲地区雁石坪镇、阿里地区巴嘎乡等共20个乡镇。
充满诗意的鲁朗 (图片来源:百度)
西藏自治区财政安排部分启动资金,此后还同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并充分发挥援藏资金的重要作用,共同支持和推进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
西藏将通过示范点的建设,创建一批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基础扎实、人居环境优良的特色示范小城镇,为当地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关于城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西藏已确定优先发展的主要区域。马菁林表示,西藏将培育壮大雅鲁藏布江中上游城镇和尼洋河中下游城镇两大片区,与拉萨—山南泽当城镇圈共同构成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藏中南重点开发区域,是全区发展产业、承载人口和推进城镇化的主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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