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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赖的荒诞逻辑:“不信佛教就不能管理活佛转世”
 
石城客   发布时间:2012-08-04 07:30:00   来源:中国西藏网周末假日版

  7月6日,十四世达赖在接受《印度人报》采访时又对自己的转世大放厥词,说什么“若中方想对达赖喇嘛轮回转世负责,那么中国共产党就应该先接受宗教,尤其是佛教,并接受轮回转世的理论。”

  众所周知,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寺院为解决其首领的继承而采取的一种制度,最初于13世纪由噶玛噶举派黑帽系首创,16世纪中叶为后期兴起的格鲁派采用,17世纪中叶以后就成为藏传佛教各教派普遍采用的主要传承方式。以金瓶掣签制度的建立为标志,活佛转世制度在清朝中叶趋于完备,成为清朝中央政府管理藏传佛教的一个重要制度。

  按照达赖喇嘛的说法,若要管理活佛转世,中央政府必须信仰佛教。然而,在雍和宫大殿前院的“御碑亭”内石碑上的碑文全用历史事实驳斥了达赖的胡言。该碑文名曰《喇嘛说》,是乾隆皇帝撰写的,用满、汉、蒙、藏四种文字雕刻于碑的四面。在碑文中,乾隆皇帝明确地表明了清中央政府对藏传佛教的态度。

  明末清初,欲问鼎中原的满清王朝,采取了联合蒙古诸部的政策。自元朝以来,蒙古诸部多放弃原来的萨满教而转信藏传佛教,面对此种情况,满清统治者采取了“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的宗教政策。乾隆在《喇嘛说》里写道:“各部蒙古,一心归之,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

  然而,据此认为清王朝便是笃信藏传佛教则是错的。

  从《喇嘛说》一文中可以看出,与元朝不同,清王朝清醒地认识到了过于推崇藏传佛教的不良后果:“元朝尊重喇嘛,有妨政事之弊,至不可问,如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正衙朝会,百官班列,而帝师亦专席于坐隅,其弟子之号司空、司徒、国公,佩金玉印章者前后相望,怙势恣睢,气焰薰灼,为害四方,不可胜言。甚至强市民物,捽捶留守,与王妃争道,拉殴堕车,皆释不问;并有民殴西僧者截手,詈之者断舌之律。”可见,清朝统治者不仅不信仰藏传佛教,甚至已清醒认识到加强宗教管理的必要性。

  事实上,除在藏传佛教中实行尊崇黄教的政策之外,清王朝还对伊斯兰教、道教、汉传佛教进行了有效地管理。清史专家王锺翰先生曾讲到,“清朝满族之所以能统治中国近三百年,是因为满族统治者很懂中国民族宗教的多样性,尤其在清朝前期,能够区别对待各民族的宗教信仰,不要求各民族与它保持一致。它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信仰,对人口占绝大多数的汉族,对边疆少数民族,满族统治者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干扰人家的宗教信仰,不侮辱人家的宗教信仰。尤其尊重伊斯兰教,康熙、雍正年间,北京回、汉之间发生矛盾,康熙、雍正下令尊重伊斯兰教,穆斯林后来把康熙圣谕刊刻在北京牛街清真寺的石碑上。”

  《起居注册》记载,雍正皇帝认为儒、释、道三教,“虽各具治心、治身、治世之道,然各有所专,其各有所长,各有不及处,亦显而易见,实缺一不可。”研究清代的宗教政策,可以发现,清王朝是作为一个各种宗教的管理者而存在的。有清一代,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甚至随着近代西学东渐的形成,西方的一些宗教信仰也随之传来。作为一个没有因为单纯的宗教原因爆发战争的国度,中国历史上多种宗教的共存印证了中华文化的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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